政策性保險與商業保險不同。為了體現一定的國家政策,如產業政策、國際貿易政策等,國家通常會以國家財政為后盾,舉辦一些不以營利為目的的保險,由國家投資設立的公司經營,或由國家委托商業保險公司代辦這些保險所承保的風險一般損失程度較高,但出于種種考慮而收取較低保費,若經營者發生經營虧損,將由國家財政給予補償。這類保險被稱為“政策性保險”。
常見的政策性保險有出口信用保險和 農業保險等。商業保險公司出于利潤最大化的考慮通常不會主動經營政策性保險。
出口信用保險是為鼓勵和擴大出口而開辦的。它承保出口商在經營出口業務的 過程中因進口商方面的商業風險和進口國方面的政治風險(比如,買方國家的法律、政策或局勢的突然改變導致買方國限制匯兌、禁止貿易、吊銷有關的進口許可證、頒布延期付款公或發生戰爭、內亂、非常事件等)而遭受損失的風險。由于這種保險對應的風險特別巨大,難以用統計方法測算損失概率,一般的商業保險公司不愿經營,只能依靠政府支持來開辦。出口信用保險的作用是為出口企業提供銀行貸款和收匯的可靠保障。由于作出承保決定要以獲取有關風險的各方面信息為前提,因此,經辦出口信用保險的機構還能為出口企業提供市場信息等方面的咨詢服務。
另外一種政策性保險是農業保險。它對種植業、養殖業在生產、哺育、成長過程中遭受的由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經濟補償。農業保險是由農業生產的特點所決定的。在農業生產過程中,勞動對象主要是有生命的動植物。動物和植物生長周期長,而且受自然條件的影響大,容易遭受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導致損失。因此,需要由保險來進行保障。農業保險之所以是一種政策性保險,首先是因為農業是國民經濟的 基礎,實行以財政為后盾的農業保險是國家扶持農業發展的政策之一;其次是農民的經濟承受能力不足,農業保險經營難度大,幾乎不可能取得利潤。在商業保險不愿承辦,客觀上又十分必要的情況下,只能 采取政策性保險的辦法給予解決。
國際上,很多國家都十分重視發展政策性保險。各國政府通常會給經辦單位以經濟上的優惠、法律上的支持和行政上的保護。例如,對農業保險實行減免稅政策,采取政府分保、承擔部分費用支出、超額補償、保費補貼等方式扶持它的發展。有的國家還把政策性保險列為強制保險。制定政策性保險的實施原則是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盈余。但總的看,各國政策性保險,特別是農業保險,都需要在技術上不斷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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