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恒生指數期貨合約交易始于一九八六年五月六日,該股市指數期貨合約是根據恒生指數及其四項分類指數:地產、公用事業、金融及工商而定。合約分為四個月份,即當前月、下一月、以及后兩個季月,當前為4月,則合約分為4月恒指、5月恒指、6月恒指、9月恒指,4月合約現金交割之后,則合約變化為5月合約、6月合約、9月合約、12月合約,之后循環反復。合約價值則等于合約的現行結算價格乘以五十港幣。恒生指數期貨合約的產生和發展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即香港股指期貨的產生及其迅猛發展階段、體制改革階段及其穩步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一九八六年五月至一九八七年十月,即總結為指數期貨的產生、迅猛發展和交易危機。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七年,世界股票價格指數正處于蓬勃發展時機,在世界股指期貨大發展的良好背景下,一九八六年五月份,香港期貨交易所成功推出恒生指數期貨交易。在恒生指數期貨合約掛牌上市后的短短一年多時間里,期貨交易火爆,發展勢頭迅猛,當年五月份日均成交量為1,800份,到了一九八七年十月,成交量突破25,000份,一九八七年十月十六日成交量破紀錄放大到40,000份。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九日,美國華爾街股市單日暴跌近23%,并由此引發全球股市重挫的金融風暴,即著名的"黑色星期五"。一九八七年十月中下旬,香港股市同樣無法避免歷經四天的嚴重股災,股指期貨出現首次交易危機。由于香港期貨交易所應付對手風險能力不足,加之當時期貨保證公司保證服務欠缺,恒生指數暴跌420多點,香港期貨交易所不得不增加保證金和擴大停板價幅,期貨指數迅速跌至停板。很多會員由于大面積虧損需要及時補充履約保證金卻無力支付,導致保證金不足以支付結算額,欠款額高達數億港幣。十月二十日,紐約道.瓊期指數暴跌,鑒于不少恒生指數期貨合約拖欠債務,香港股票交易所及期貨交易所宣布休市四天。
第二階段:香港期貨交易所被迫改革。1987年10月,美國股市暴跌引發了全球股災,香港股市歷經四天慘跌,股指期貨交易出現嚴重危機。為了應對當時龐大的保證金不足引發的嚴重債務風險,特別是為防止日后期貨交易可能出現的潛在交割危機,香港期貨交易所著手對結算和保證制度進行大刀闊斧改革。
香港期貨交易所推出股指期貨合約時最早結算任務完全是由結算所承擔,結算所管轄會員的買賣,并監控會員可能發生的交易風險;而會員則管轄其客戶的買賣,負責監控客戶交易風險,會員執行結算所的可靠程序,但并不負有履行其保證的功能或義務,即不能保證客戶能支付任何未平倉合約保證金。一九八七年十月出現交割危機之后,結算制度的改革要求提上日程。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六日,香港期貨交易所作出一個拯救期貨市場的決定,即由香港政府出資50%,主要銀行和經紀出資50%,籌措一筆二十億元港幣的備用貸款給予香港期貨保證公司(之后增至港幣四十億元),增強其抗風險能力,保證香港期貨交易所所有期貨合約的履行。之后,保證公司動用了約二十億元港幣的備用儲備來處理未能履行合約經紀會員的十八億元未平倉合約。但之后政府規定該筆貸款將通過追討未履行責任會員欠款及期貨合約和所有股票交易的特別征費來償還。通過征收特別征費償還交割債務,無形中將該筆拯救貸款轉嫁到了投資者身上。
隨后期貨交易所繼續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加強其抗風險能力,并且使其監控市場風險的功能得到加強。改革內容主要有以下三點,其一,將會員分為四種等級,只替自己買賣的經紀劃為第一類經紀會員,代表自己及交易所會員客戶進行交易的經紀劃為第二類經紀會員,代表非會員客戶進行交易的經紀劃為第三類經紀會員,有包銷權的經紀則劃為第四類經紀會員。交易所依據承受風險的大小相應提高交易經紀會員的股本要求,通過此次改革,每一類經紀會員被要求對其顧客的財務狀況進行不定期監察,且會員還負有承受客戶可能拖欠保證金的風險。其二,通過改革成立二億港幣的儲備基金,代替以前的保證公司,期交所結算公司可以利用該筆基金直接支付經紀會員拖欠的保證金,及時化解市場交易、交割風險。其三,改革的另一結果是對結算所進行重組。為了更嚴格地保證經紀會員存放發展按金的安全性和流動性,通過此次重組,將結算公司并為期貨交易所的附屬公司,完成日常交易和交割的結算任務,更便于期貨交易所及時控制風險和應對危機。
第三階段:交易所改革后至今,金融期貨市場的規范和發展。經過系列改革,香港期貨交易所的交易活動逐漸穩定,投資者重新恢復對股指期貨交易的信心。市場體制和各項制度在這個過程中得到完善,市場秩序更加規范,交易量不斷上升,并且為我國內地的股指期貨建立和日后建設提供了借鑒和可行性經驗。
附:香港恒生指數期貨合約
相關指數
恒生指數(由恒指服務有限公司編纂,計算及發放)
合約乘數
每點港幣$50.00
合約月份
現月,下月,及之后的兩個季月(立約成本:被結算公司登記的恒生指數期貨合約的價格(以完整指數點計算)
立約價值
立約成本乘以合約乘數
最低格波幅<p>
最低格波幅 一個指數點
持倉限額<p>
無論長倉或短倉,以恒生指數期貨、恒生指數期權及小型恒生指數期貨所有合約月份持倉合共delta 10000為限,并且在任何情況下,小型恒生指數期貨的長倉或短倉都不能超過delta2000 ,計算持倉限額時,每張小型恒生指數期貨的倉位delta為0.2。
開市前時段<p>
(香港時間) 上午九時十五分至上午九時四十五分(第一節買賣)及下午二時正至二時三十分 (第二節買賣)
交易時間<p>
(香港時間)上午九時四十五分至中午十二時三十分(第一節買賣) 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十五分(第二節買賣)
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時間<p>
(香港時間)9:45~12:30(第一節買賣)、14:30~16:00(第二節買賣)由于現貨市場的收市時間有可能會隨時更改,期貨市場的收市時間必須根據現貨市場收市時間的改變而自動做出相應調整。
交易方法<p>
電子自動化交易
最后交易日<p>
該月最后第二個營業日
結算方法<p>
以現金結算
最后結算<p>
恒生指數期合約的最后結算由結算公司決定,并采用恒生指數在最后交易日每五分鐘所報指數點的平均數為依歸,下調至最接近的整數指數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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