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14, 2007
-[期指]- 股指期貨撮合的原則是什么?
中金所計算機交易系統在撮合成交時,基本原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有的情況下為了控制風險的需要,會采取在價格相同情況下,平倉單優先)。該原則的完整解釋是:買家出價高的優先,賣家出價低的優先,如果出價相同則掛單時間最早的優先。例如,某交易者賣出3月滬深300指數期貨10手,掛出價格為1400點,交易者甲掛出10手買單,報價為1398點;隨后,交易者乙也想買10手,掛價為1399點,由于乙的價格比甲高,按照價格優先原則,乙的單子排在甲的前面;后來,丙也掛出10手買單,價格同樣為1399點,由于掛價與乙相同,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只能排在乙的后面,但仍在甲之前。假如這時有一個交易者以1397點賣出10手,買方優先成交者就是乙。讀者可能會想到,優先的買方出價是1399點,而賣方出價是1397點,那么,實際成交價究竟是多少呢?1397、1398、1399點似乎都可以,對此,中金所系統是如何確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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