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13, 2007

-[窩輪]- 認股權證究竟是什么?

認股權證的英文是warrant,在香港俗稱“認股證”(譯音)。
  認股權證是一個“權利”,但非責任。其賦予持有者在預定“到期日”,以預定“行使價”,購買或沽出“相關資產”(如股份、指數、商品、貨幣等)。
  市場上有兩種認股證,一般稱為股本認股證及衍生認股證。
  股本認股證:公司的集資活動,通過發行公司股份認購證進行。行使時,公司將發行新股,并以行使價售予股本認股證的持有人。
  衍生認股證:一般由投資銀行發行。發行人發行衍生認股證并非為集資,而是為投資者提供一種管理投資組合的有效工具。衍生認股證是上市證券,于交易所進行買賣,并構成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的一項合約。發行人的責任及認股證的條款及細則詳列于上市文件中。
  以持有人的權利而言,認股證分為認購證和認沽證。
  認購證:賦予持有人一個權利、但非責任,以行使價在特定期限內購買相關資產。
  認沽證:賦予持有人一個權利、但非責任,以行使價在特定期限內出售相關資產。
  行使狀況而言,認股證亦分為歐式和美式認股證。
  美式認股證:持有人在股證上市日至到期日期間任何時間均可行使其權利。
  歐式認股證:持有人只可以在到期日當日行使其權利。歐式認股證為香港最常見的股證類別,我們將在此主要介紹歐式認股證。
  然而,無論股證屬歐式或美式,投資者均可在到期日前在市場出售持有股證。事實上,只有小部分股證持有人會選擇行使股證,大部分投資者均會在到期前沽出股證。
  以下用三個購買物業的例子來說明。
  (一)行使權的基本概念。
  假設讀者手上持有一個實時行使的權利,以100萬港元購入一座指定物業。權利價值最直接由物業價格決定。若現時該物業價格為100萬港元,那么權利基本上不值錢,因為是否擁有此權利都不會帶來“優惠”。假設物業價格為120萬港元,此權利價值便為20萬港元,因為持有權利的人可用100萬港元購入一座價值120萬港元的物業。若將此權利在市場出售,最佳造價便為20萬港元。
  (二)年期長短對行使價值的影響。
  假設現時物業價格為100萬港元,讀者手上有兩個不同權利,一個是實時行使權利,以100萬港元購入該物業;另一個是可于一年后行使權利,同樣可以100萬港元購入該物業。
  將這兩個權利在市場出售,實時行使的權利依然是不值錢的,因為是否擁有這個權利,都不會帶來“優惠”。但一年后,行使權利有“時間價值”,因市場上會有一些預期,一年后該物業價格高于100萬港元,其他人士愿意購入這個權利。當物業市價高于100萬港元,他們可以將這個權利以更高價售予預期物業價格會繼續上升的其他人士。
  一年期限的權利會較只有半年期限的權利值錢。同樣,半年期限的權利會較只有3個月期限的權利值錢。因為期限愈長,代表行使這個權利的機會愈大。
  (三)資產價格波幅對行使權價值的影響。
  假設有兩座物業價格同為100萬港元。其中,一座物業處于中心地帶,價格一直有升有跌;另一座處于遙遠的鄉郊,過去10年價格從來沒有起跌。
  假設讀者手上又有兩個權利,可分別于一年后,以100萬元購入中心地帶物業或遙遠鄉郊物業。將這兩個權利于市場出售,哪個會比較值錢呢?當然是與中心地帶物業相連的權利。因為遙遠鄉郊物業的價格在過去10年也沒有起跌,即使再等一年,預期物業價格亦不會偏離現貨價100萬港元。即使有人買入此權利,亦不會愿意付出太多價值,因這個權利的行使機會有限。相反,中心地帶物業的價格雖有升有跌,但只要有行使權利機會,這個權利便會值錢。
  套回認股證上,以上三個例子說明什么呢?認股證賦予持有者一個權利,指定日期以一個特定行使價,購入或沽出相關資產。認股證的價格最基本受相關資產價格、距到期時間及相關資產價格波幅影響。
  認股證“會將正股價格變化放大”。但本質上,認股證是一個“權利”,它的價值最終取決于“這個權利有多少機會被行使”。定位清楚以后,我們便可以分析如何通過買賣這個權利而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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